开展业务
发布时间: 2016-08-11
医学检验能力验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要求》和《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等文件,中心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省临床实验室医学检验能力验证评价体系”,确保对参加实验室检测结果的评价科学、公正、有效、及时。中心目前开展临床血液与体液、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临床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和临床检验专业质量控制指标等6个亚专业150多个检验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
检验结果互认:负责全省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及项目的遴选工作。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通过专家评估或ISO 15189认可、互认项目参加省级及以上室间质量评价近一年成绩合格、互认项目室内质控不精密度满足规范要求、互认项目盲样检测合格是我省不同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的基本要求。目前,我省互认检验项目101项,纳入互认体系的医疗机构实验室570家,减轻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节约了医保资金。
检验人员培训:每年召开全省医学检验能力验证工作总结暨培训会,总结上一年度能力验证工作,并对参会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新方法、新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全省检验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使之更好地为临床和患者服务;参与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督导检查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技术审核等工作。